2024-09-26 10:28:24 浏览数:0
纪委办公室: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
2.维护学院党委和纪委的决议、决定,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委和纪委的决议、决定情况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
3.对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工作实施监督。
4.负责落实学院纪委承担的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工作,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6.负责受理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或取消处分的意见。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8.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实践技能教育培训,抓好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9.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性、综合性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党政日常事务,做好与上级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
2.组织起草学院发展规划、计划总结、领导讲话、情况汇报等文稿材料,审核学院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书,制发党政相关文件。
3.做好政策研究,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学院重要会议以及专题会的组织安排,会议纪要、记录整理印发,牵头或参与组织学院大型活动,组织做好节假日及重大时间节点的值班工作。
5.省市及相关公文系统、工作信息网的维护、管理和上级文件、机要的收发、批阅、传阅、催办、落实、归档、管理及保密工作。
6.党政公章和领导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启用、回收等工作,学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件的更换及使用管理。
7.学院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以及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全院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8.学院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协调安排好院领导公务活动。
9.协调组织学院校友活动,负责校友总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系(院)组织开展校友工作。
10.协助推进学院举办者变更、法人变更以及学院转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及学院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11.学院会议室、会客室、接待室等场所使用与管理。
12.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部: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党的组织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建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先选优和表彰工作。
3.负责党员发展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拟定学院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做好管理人员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调配、考核以及全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5.落实党管人才政策,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院领导联系专家教授和高层次人才制度,负责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和服务。
6.贯彻执行上级人事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研究拟订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学院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内部机构定编、定岗、定责工作。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8.负责人力资源的规划建设、公开招聘、调配、退休、解聘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9.拟定二级单位及相应岗位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绩效评价及年度评选表彰等工作。
10.做好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核定、管理和发放以及教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据工作职责和考核结果,拟订并组织实施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11.负责教职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的监督执行等工作。
12.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及校内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3.负责教职工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14.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
1.贯彻执行党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宣传思想文化计划、政策措施、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定学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好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3.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4.负责新闻宣传报道,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联系校外新闻媒体,做好对外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树立学院良好形象。
5.做好院报、学院网站、学院官方微信微博、校园广播电视台等校园媒体,校园电子屏、宣传栏、横幅等宣传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及使用管理。做好论坛、讲座、报告会等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校内宣传品、内部刊物等作品的审核 。
6.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做好院史院情和学院精神、办学理念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挖掘整合校园文化资源,做好学院识别系统设计、推广应用以及使用管理,开展文明校园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7.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舆论阵地管理。
8.负责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
9.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部:
1.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和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外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和对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和对台工作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党委汇报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3.协助学院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思想觉悟和参政议政水平;对其代表性人物提出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意见。
4.进一步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重点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为学院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5.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推荐工作,负责党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他们参加人大、政协的会议和活动;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加强党外代表人物后备队伍建设,积极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外优秀人才。
6.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关心少数民族教职工和信教群众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履行好统战部门的协调职能,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委要求,制定统战及对台工作的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8.坚持做好统战调研工作,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不断探讨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新思路。
9.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
1.牵头负责贯彻落中央及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的决策和部署。
2.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全院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教师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
3.建立健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规划、考评体系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及时全面掌握教职工合理需求。
5.负责对教师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对违反师德、损害师风的行为进行及时教育和处理。
6.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各系(院)学生工作。
3.制定学院学风建设规划,推进实施学院学风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4.负责学生助学贷款的申请和管理,困难补助、助学金的管理、发放和勤工助学管理等工作。负责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保费缴纳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5.负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的评审表彰,负责各类奖学金的评比、审核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宿舍标准化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文明行为养成,营造整洁、卫生、安全的宿舍生活环境和优雅、高尚的育人氛围。
7.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教育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辅导工作。
8.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工作。
9.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军训、应征入伍及军民共建工作。
10.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部(综合治理办公室):
1.制定并组织落实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等。
2.加强师生员工法律、国家安全、维护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3.负责校园维稳动态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调解处理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
5.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各项安全监督与指导工作。
6.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做好校园内交通秩序、大型群体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管理与保卫工作。
7.负责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发挥“校园2922110”报警求助联动服务机制,快速高效的处置校园内发生的“急、难、险”情。
8.协助公安派出所管理师生集体户口,管理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对因私出国、出境人员按规定进行政审和办理有关手续。
9.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10.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1.负责学院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工资、讲课酬金等人员经费的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3.负责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水电暖费和资产有偿使用收费等的收缴工作。
4.协助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发放工作。
5.协助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财产物资的盘点对账工作。
6.协助做好后勤食堂的会计核算工作。
7.参与学院采购、修缮工程项目的考察、论证、招标等工作。
8.负责学院银行账户的开立与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0.负责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11.负责学院年度预算、决算的统计分析工作,以及日常费用开支的预算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
1.制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评价。
2.组织制定与落实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组织学院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及管理。
4.组织实施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
5.负责教师教学课时费标准审定,工作量计算、审核。
6.负责学生课程考核、学业成绩管理与服务。
7.负责上级考试组织与管理。
8.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组织与实施。
9.负责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查、监控、评估等工作。
10.负责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工作。
11.负责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12.负责全院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管理。
13.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16.学院教学保障条件的建设与管理。
17.负责教师教学水平、能力培养与培训。
18.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与资产管理部:
1.贯彻落实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制定学院后勤与资产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
2.核算学院后勤与资产经费指标,编制后勤与资产经费预算;代表学院与后勤服务公司签订《后勤管理与经营服务协议书》,依据协议书实施后勤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评价。
3.负责学院食堂饭菜品种、质量、价格、卫生以及物资采购、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师生员工饮食保障与服务工作。
4.负责学院内超市、浴室、开水房、理发店、快递店等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及日常监督管理。
5.负责学院水电暖(气)供应保障与设备设施维修,制定节约型校园建设方案,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6.负责学院环境绿化维护保养、校园环境卫生以及各教学楼宇、单身教职工楼、交流中心等楼宇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7.负责学院道路、房屋及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道路场地维修改造、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房屋装饰装潢、园林绿化、水电暖(气)管网维修改造等专项修建工程的可行性论证、方案制定、立项审批、勘察设计、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施工组织与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8.负责制定资产管理、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负责资产资源使用管理及教职工公寓调配使用。
10.负责仪器设备、家具及其它耐用物资的购置、维修维护、调拨、处置等管理工作。
11.负责招标采购及其组织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工作部:
1.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执行。
2.负责招生宣传的策划与组织。
3.负责招生队伍建设、培训与考核管理。
4.负责招生档案的收集与招生数据统计分析管理。
5.负责毕业注册、学籍信息维护及档案管理。
6.负责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管理。
7.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部: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含港、澳、台)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全校国际交流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与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4.负责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来访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和后续项目的落实。
5.负责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境)及相关事务的办理,并做好出国(境)前教育及出国(境)后的管理工作。
6.负责中外(含港、澳、台)合作办学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规划和实施。
7.负责对全校涉外人员的外事业务知识的培训、纪律教育以及涉外保密工作。
8.负责外事(含港澳台)公文、函件、资料和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9.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
2.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学历教育工作的申报、规划和实施。
4.负责非学历教育工作的审批、监督、组织与实施。
5.负责继续教育资料和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6.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妇委会:
1.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妇女组织及学院的决议,指导各分工会、妇委会分会开展活动。
2.承担双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完成闭会期间双代会常设主席团安排的各项工作。
3.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4.做好妇委会相关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和女学生的合法权益。
5.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6.协同教师工作部做好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和教书育人工作。
7.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
8.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
9.根据《hga010网页登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10.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11.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
1.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拟定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共青团的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工作。
3.负责学院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校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和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4.领导各系团总支开展工作,抓好学生干部和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团属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
6.负责指导全院团员青年开展第二课堂和素质拓展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及各类文体活动。
7.指导学生会、社团等各类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8.指导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9.畅通校内民主渠道,关心和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
10.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1.负责宣传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立项、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优秀项目予以推荐、扶持。
4.负责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模拟实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5.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帮助优秀创业项目孵化。
6.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
1.负责制定图书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文献资源建设,做好信息资源体系建设。
3.负责文献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保存和维护等工作。
4.负责开展文献资源流通、阅览、传递和参考咨询服务工作。
5.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开展阅读推广和文化活动,弘扬大学文化。
6.负责新生入馆教育、信息素质教育,培养提高读者信息素养。
7.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医院:
1.负责制定并实施校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医德教育和业务学习。
3.负责日常门诊病人的接待治疗及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转诊工作。
4.负责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属地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学院传染病的预防、管理、隔离、消毒等工作。
5.负责入学新生、毕业生和教职工的体检工作,并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6.根据国家、省、市的医保政策,对接属地医保局,做好学生在校门诊医疗和转诊的报销工作。
7.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学生因病休、复、退学的审核工作。
8.负责学院各种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9.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10.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系:
1.负责拟定本系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系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及工会组织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本系教学管理工作,构建系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实践。
4.负责本系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
5.负责本系专业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和实践教学大纲制定等工作。
6.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拟定本系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本系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科技合作、科技服务和教学与科研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本系招生、毕业生就业工作。
9.负责本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
10.负责本系班主任队伍的选拔、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11.负责本系资产的使用、保养、维护、调配等工作。
12.负责本系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
13.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14.负责本系继续教育工作、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工作。
15.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数据学院(网络管理中心):
1.负责拟定本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院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及工会组织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本院教学管理工作,构建院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院,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实践。
4.负责本院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
5.负责本院专业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和实践教学大纲制定等工作。
6.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拟定本院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本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科技合作、科技服务和教学与科研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本院招生、毕业生就业工作。
9.负责本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
10.负责本院班主任队伍的选拔、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11.负责本院资产的使用、保养、维护、调配等工作。
12.负责本院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
13.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14.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工作。
1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学院网络规划建设、网络安全及日常运营管理维护。
16.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学部:
1.负责落实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及工会组织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承担全院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科研和评估考核等工作。
4.组织教师开展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进行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
5.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和教书育人工作。
6.负责学院体育代表队的队员训练和参赛等工作。
7.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制定体育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器材及场地的管理工作。
8.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9.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1.负责贯彻落实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
3.组织教师开展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进行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
4.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5.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价与推荐工作,负责教职工、考勤、奖惩、培训、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6.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8.完成学院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