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 00:00:00 浏览数: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hga010网页登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海院继字〔2023〕2号)规定:王香香等10名2023级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报到入学,也未按照规定办理请假等说明手续,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王香香等10名未按时缴纳学费报到学生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535-26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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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